落實便民服務理念,方便民眾挑選黃道吉日習俗結婚,遇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之需,提供假日預約結婚登記申請。
依內政部規定,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辦理者外,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,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,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,完成結婚登記。
預約服務專線:05-2226330分機253
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08:00~19:00(中午及夜間彈性上班,每月最後一日暫停夜間延時服務)
更新日期:2021-02-28| 您是第 279391 位瀏覽者